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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于:2016-09-06



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学校、幼儿园:

现将2016年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普通学生个人缴费为80元,低保学生缴费为30元。

三、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4万。

办理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必须按照医保中心制发的电子表格填写信息(电子表格在医保中心17号窗口拷贝),如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填报,造成学生脱保,影响就医报帐,责任由各学校自负。

各学校必须为毕业班学生办理参保续保,并告知毕业生若离开西昌应于次年9月1日-9月30日到医保中心办理续保。

由于今后就医必须凭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学校要通知还未办理金融功能社保卡的家长去金融机构及时办理。

“凉山州城镇居民基础数据采集表(表二)”必须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鲜章。

联系人:黄莉、向文君。联系电话:2168975。

附件:1.2016年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汇总表

      2.凉山州城镇居民(学生)医保基础数据采集表

      3.2016年西昌市学生居民医保办理程序

                   西昌市医疗保险中心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