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2017年定向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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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7年06月01日 点击率:485【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 |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定向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人员共计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网站上发布)。 一、定向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定向考调范围、名额及职位 全县范围内符合定向考调职(岗)位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教科、卫计系统工作人员)。报考人员由单位党组织在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对象和年轻干部中择优推荐;也可以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推荐。 本次定向考调名额:20名,其中公务员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事业人员10名。所有选调职(岗)位,以考调单位职(岗)位设置为准,非公务员不得考调到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事业单位考调人员应在经费性质相同的单位间进行,或按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单位顺向流动,不得逆向流动。 具体定向考调职(岗)位详见《盐源县2017年定向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 三、定向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我县参加工作时间满3周年(2014年6月8日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的职(岗)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年龄条件:详见《职(岗)位一览表》; 6. 职(岗)位有其他条件见《职(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的年龄、工龄等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 7.符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定向考调(聘):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8-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定向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岗)位。 现场报名地点: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材料: ①.《盐源县定向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 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录用文件或登记表;事业人员招聘文件或聘用合同)各一份; ③.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单位及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意见并盖公章(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在本县工作年限、所从事工作及年限等内容); ④.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或考核证书各1份; ⑥.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 注: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审查,县纪委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核审。资格审查贯穿定向考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定向考调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采取测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由各用人单位制定,于2017年6月13日前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测试与考察考核工作在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或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委组织部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因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按考试成绩高低与考核结果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调动 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调动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定向考调工作的全过程, 在公开定向考调中,为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定向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从事定向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定向考调工作过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本次公开定向考调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和盐源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34-6361222 县人社局:0834-6365158 监督电话: 0834-6369999(县纪委、监察局) 0834—6365260(县人社局纪检室) 附件: 1. 盐源县2017年定向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xls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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